《现代中医药》
1 引言
2019年10月25日,全国中医药大会在北京召开。会上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对中医药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和批示。习近平指出,中医药学包含着中华民族几千年的健康养生理念及其实践经验,是中华文明的一个瑰宝,凝聚着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博大智慧。要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传承精华,守正创新,加快推进中医药现代化、产业化,坚持中西医并重,推动中医药和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推动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中医药走向世界,充分发挥中医药防病治病的独特优势和作用,为建设健康中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中医药学是中华民族的伟大创造。中医药学是以中医药理论与实践经验为主体,研究人类生命活动中健康与疾病转化规律及其预防、诊断、治疗、康复和养生保健的综合性科学。中医药学是我国各族人民在几千年生产生活实践和与疾病作斗争中逐步形成并不断丰富发展起来的,是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相互交融的科学体系。它将中国古代天文、地理、气象、哲学、军事、音乐等融为一体,充分反映和体现了东方文化和东方思维,符合现代科学一体化的趋势。中医药学具有独特的理论体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它以阴阳五行学说为论理工具。在方法论上,它运用了“司外揣内”“取象比类”等思维方式;在生命观上,它体现了“整体观”“个体性”“动态式”“功能化”四大特色。(1)整体观。中医学非常重视整体性与联系性,认为“天人合一”“形神合一”。人与自然、社会相互联系,是一个整体;人体内部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人体脏腑、器官、经络紧密联系,心理活动与生理活动有机融合,在治疗上也就出现了“上病下治”“下病上治”“内病外治”“外病内治”等方法,与现代医学相对突出的“局部治疗”有很大区别。(2)个体性。辨证论治是中医药对疾病研究和处理的独特方法,它针对疾病发生发展过程中的不同本质矛盾,用不同的方法进行调治,构成了中医药因人、因时、因地的个体化诊疗体系,在治疗上呈现出了“同病异治”“异病同治”方法。(3)动态式。中医药学认为,一切物质都处于运动之中,始终是动态的。人体的生命活动是动态变化的,疾病发展的过程是动态变化的,治疗方法也是动态变化的。中医药追求动态平衡,强调人体和谐。(4)功能化。中医药学在认识生理、病理过程中,侧重的是功能研究。这种研究方法与现代控制论的“黑箱”方法极为相似,它通过对输入输出信息之间的关系进行比较研究,以此来测知该对象内部的大致联系及其变化规律,该法没有肢解对象,没有干扰和破坏对象固有的联系,因此“失真”较少。该法有别于以还原分析(“白箱”方法)为特点的现代医学方法。中医药学认为内外一体,“有诸内者,必形诸外”,运用多样性治疗方法,观察整体反应,对人体进行功能调节,达到治疗的目的[1]。其天地一体、天人合一、天地人和、和而不同的思想基础,整体观、系统论、辨证论治的指导原则,以人为本、大医精诚的核心价值,不仅贯穿于中医药对生命、健康和疾病的认知理论和防病治病、养生康复的临床实践,而且深刻地体现了中华民族的认知方式、价值取向和审美情趣,具有超前性和先进性,也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医学的博大精深和科学实践。
中医药学是中国特色的医学科学体系,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新中国成立后,国家确立了“中西医并重”的方针,中医药和西医药互相补充、协调发展,共同担负着维护和增进人民健康的任务。进入21世纪以来,中医药学更以其挖掘不尽的科学内涵,先进的思维方式,并且能很好地顺应人类文明发展、社会进步和医学模式的改变,引起了中外医学界的关注。从政策层面而言,对中医药发展的支持力度越来越大。2002年,科技部会同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中国科学院,共同制定了《中药现代化发展纲要》,并由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实施。2003年,国务院正式发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2007年,由科技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16个部门共同制定的《中医药创新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发布实施。2009年,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中西医并重,把中医药摆在了国家发展战略层面的重要位置。中医药振兴发展迎来天时、地利、人和的大好时机。中医药事业走上了行稳致远的“快车道”。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对中医药事业再次强调“坚持中西医并重”“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成为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强大推动力。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和机制”,表明中央已将中医药纳入全面深化改革的大局,为中医药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2014年2月,国际标准化组织(ISO)首次发布中医药国际标准——《一次性使用无菌针灸针》国际标准,随后又陆续发布《中医药——人参种子种苗——第一部分:亚洲人参》《中医药学语言系统语义网络框架》和《中医药文献元数据》3项中医药国际标准,中医药国际影响力进一步提升。2014年7月,国务院法制办就《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此举引发广泛关注和热议。2015年12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初次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草案)》。2015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牵头、12部门联合印发的《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2015—2020年)》,这是第一个关于中药材保护和发展的国家级专项规划,全面规划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中药材资源保护和中药材产业发展。2015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全面部署。2016年2月,国务院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这是我国首个国家级中医药发展规划。2016年8月,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强调“着力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2016年12月25日,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12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坚持中西医并重,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2019年10月,国务院召开全国中医药大会,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对中医药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传承精华,守正创新”,“推动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正式出台。